? ?一审时原告诉“德骼拜尔”作为医疗产品的生产者,其提供的“接骨板”断裂是造成原告二次伤害的原因,应当对原告因受损害所产生的医疗、护理、残疾等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爱康医院”安装德骼拜尔公司问题产品,给原告造成损害,应承担连带责任。原告提供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被告“德骼拜尔”的接骨板断裂为疲劳断裂。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司法鉴定意见书,推定接骨板断裂原因是产品设计、制造、选择、安装存在缺陷和术后维护不当等综合因素,并酌定由被告“德骼拜尔”、“爱康医院”对接骨板断裂共同承担90%的赔偿责任。
? ?原告上诉后中院认为一审院判决依据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再审一审院认为“接骨板”有无质量缺陷是争议焦点,依据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对“接骨板”质量司法鉴定,认为“接骨板”无质量缺陷,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原告上诉至中院,中院支持再审一审。原告赴湖北省高院再审,认为本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省高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并作了详细说理,医疗产品责任纠纷案件,患者应当提交使用医疗产品受到损害以及医疗产品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即产品是否存在缺陷、以及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原告不能举证证明存在产品缺陷,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 ?本案中,原告损害应当与过早负重、活动不当、自身体质有关,“爱康医院”存在内固定术后未辅助制动,内固定钢板有一枚螺钉置入骨折线内不利于骨折愈合,发现钢板断裂后提出的处置措施未及时实施的过错,但原告没有提出此项因果关系。诊疗技术过错与医疗产品缺陷相结合,共同给患者造成法律上不可分割的同一损害,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原告仅在高院申请再审时对“爱康医院”选择问题“接骨板”一笔带过,最终原告赔偿请求没有得到支持。
作者:陈成
? ? ? ? ?湖北光靓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网址: http://www.zgwsbzglzz.cn/zonghexinwen/2022/0301/1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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