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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

刊名: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主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ISSN:1674-9316
CN:11-5908/R
语言:中文
周期:半月刊
影响因子:0
被引频次:61154
期刊分类:公共卫生
期刊热词:
护理,疗效,临床疗效,护理干预,疗效观察,并发症,优质护理,满意度,护理效果,腹腔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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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护工现状对比分析(2)

来源: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5-25 07:4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3.2 国外护工培训 就日本的介护士培训来说,培训的内容包括人文、社会、自然科学、外语、保健等。还有专门科目包括老人与残疾人的福利论、一般医学

3.2 国外护工培训

就日本的介护士培训来说,培训的内容包括人文、社会、自然科学、外语、保健等。还有专门科目包括老人与残疾人的福利论、一般医学、精神卫生保健及介护技术。培训课时为1650h,其中理论课1200h,实习450h,实习分三个阶段:见习观察,实际操作,与正式职工上班[9]。日本介护培训特点不仅仅传授知识和技术,也包括体现人的尊严与权利。此培训模式十分重视实际工作能力和群体协调能力的培养。

4 国内外护工权益方面对比

4.1 国内护工权益

我国护工群体随着发展不断壮大,存在的各种问题也日益凸显,作为整个医院管理系统底层的护工绝大部分生活在基本保障线上,而他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权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10]。常见问题如用人单位不与护工签订劳动合同,使护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护工工作时间长,报酬低;日常健康保健方面没有得到保护,由于护工近距离接触患者,职业暴露较严重;护理工作平凡,琐碎,本身职业满足感及成就感低,主观上易身心疲惫[11]。

4.2 国外护工权益

美国护工行业压力小,薪水福利较好,社会报酬方面就美国劳工部2013 年5 月发布的职业就业统计显示,个人护理助手的平均时薪为9.67 美元,平均年薪为 美元,家庭健康助理的平均时薪和年薪分别为24.44 美元和50 820 美元。可以看出,美国的老年护理人员的薪酬待遇至少是中等水平。此外,生活在美国自由福利国家体系下的养老护理人员除工资外还能接受基金补助[12]。照顾老人需要一对一的护理,护理环境好,护工自身权利得到保障。《日本介护保险》支持介护的保障,日本介护可以享受健康保险,生育助产金等。国外护工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护工身心都得到尊重。

5 启示与建议

5.1 护工工作内容方面

通过与国外护工工作内容的对比,我国护工工作内容复杂,虽然渗入了人文关怀理念,但不够完善,工作重心依旧保持在护理技术和知识层面上。相比较国外护工工作内容分类明确,同时也注重护工的职业素养。我国需明确护工工作内容,比如:①明确护工服务范围及主要职责;②同时细化医院护工在各科室具体护理服务内容,医院可根据病房的特点和患者的要求派选合适的护工进行明确的工作内容,签订协议书。这样护工工作内容层次分明,职责清楚[13],减少职业隐患。

5.2 护工管理方面

目前,我国对于护工的管理依旧在探索之中,没有一套较完全的针对于护工的管理制度,部分管理体系不能够应用于全国大部分护工。从护工的招聘,培训,监督,考核,离职都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护工队伍稳定性差。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加强护工管理,明确护工的管理主体和各方劳动主体的权力与义务[2]。①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扁平化管理和网络化管理,实现针对护工的集成化管理目标;②运用信息技术对护工的信息、动态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14]。通过政府的统一管理使护工的各种权益得到保护的同时约束护工职业行为,提高患者对护工的信任,提高职业诚信度。

5.3 护工培训方面

我国护工培训不到位,培训教材多种多样,培训时长短,培训内容不全,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经验①加强院校合作,由医院选拔临床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对其进行临床指导教学,培训利用高校网络教学资源,采取网络课程培训,结合集中面授的方法,提高培训效果[15];②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为了不影响病房的日常工作,提高护工的学习效率,每日的18:00~20:00 对护工进行集中、高效的培训,其余时间以观摩为主[16];③重视考核,严格执行考试标准,把理论与技能考试相结合,同时增加实习,增加护工临床实践的机会,保证培训效果;④建立规范化,深层次,持续性的护工培训机构,逐步向多学科多知识演变,加强对护工的基本素质教育,对已从事护工工作的人员也要经常地定期地组织他们进行新知识,新理念的教育。

5.4 权益方面

我国的护工工作量大,收入待遇低,缺乏劳动及社会保障,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当护工权益受到侵犯时,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同时也不能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如①维护护工的劳动合法权益,也应进一步完善目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完善护工相关权利;②建议在现行《劳动法》的基础上增加相关条款,专门规定护工的劳动时间、定期免费体检和休息休假等问题,通过立法手段调整、解决这一间题[13];③逐步把护工纳入城镇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方面的社会保险范畴中,完善立法,同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完善劳动关系。

文章来源:《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网址: http://www.zgwsbzglzz.cn/qikandaodu/2021/0525/1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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