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清洁与消毒原则
5.1 应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采取湿式卫生的清洁方式。
5.2 根据风险等级和清洁等级要求制定标准化操作规程, 内容应包括清洁与消毒的工作流程、作业时间和频率、使用的清洁剂与消毒剂名称、配制浓度、作用时间以及更换频率等。
5.3 应根据环境表面和污染程度选择适宜的清洁剂。
5.4 有明确病原体污染的环境表面,应根据病原体抗力选择有效的消毒剂,消毒剂的选择参考 WS/T 367执行。消毒产品的使用按照其使用说明书执行。
5.5 无明显污染时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清洁与消毒。
5.6 清洁病房或诊疗区域时,应有序进行,由上而下,由里到外,由轻度污染到重度污染; 有多名患者共同居住的病房,应遵循清洁单元化操作。
5.7 实施清洁与消毒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不同区域环境清洁人员个人防护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工作结束时应做好手卫生与人员卫生处理,手卫生应执行 WS/T 313的要求。
5.8 对高频接触、易污染、难清洁与消毒的表面,可采取屏障保护措施,用于屏障保护的覆盖物(如塑料薄膜、铝箔等)实行一用一更换。
5.9 清洁工具应分区使用,实行颜色标记。
5.10 宜使用微细纤维材料的擦拭布巾和地巾。
5.11 对精密仪器设备表面进行清洁与消毒时,应参考仪器设备说明书,关注清洁剂与消毒剂的兼容性,选择适合的清洁与消毒产品。
5.12 在诊疗过程中发生患者体液、血液等污染时,应随时进行污点清洁与消毒。
5.13 环境表面不宜采用高水平消毒剂进行日常消毒。使用中的新生儿床和暖箱内表面,日常清洁应以清水为主,不应使用任何消毒剂。
5.14 不应将使用后或污染的擦拭布巾或地巾重复浸泡至清洁用水、使用中清洁剂和消毒剂内。
6日常清洁与消毒
6.1 医疗机构应将所有部门与科室按风险筹级,划分为低度风险区域、中度风险区域和高度风险区域。
6.2 不同风险区域应实施不同等级的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具体要求见表 1。
6.3 应遵守清洁与消毒原则。
6.4 被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的环境表面,应先采用可吸附的材料将其清除,再根据污染的病原体特点选用适宜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6.5 常用环境表面消毒方法见附录 C 。
6.6 在实施清洁与消毒时,应设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7 强化清洁与消毒
7.1 下列情况应强化清洁与消毒:
a )发生感染暴发时,如不动杆菌属、艰难梭菌、诺如病毒等感染暴发;
b )环境表面检出多重耐药菌,如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 、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 )细菌以及耐碳青霉烯类肠杆菌科细菌(CRE )等耐药菌。
7.2 强化清洁与消毒时, 应落实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隔离措施, 具体参照 WS/T 311执行。
7.3 强化清洁与消毒时,应增加清洁与消毒频率,并根据病原体类型选择消毒剂,消毒剂的选择和消毒方法见附录 C 。
7.4 对感染朊病毒、气性坏疽、不明原因病原体的患者周围环境的清洁与消毒措施应参照 WS/T 367执行。
7.5 应开展环境清洁与消毒质量评估工作, 并关注引发感染暴发的病原体在环境表面的污染情况。
8清洁工具复用处理要求
8.1 医疗机构宜按病区或科室的规模设立清洁工具复用处理的房间, 房间应具备相应的处理设施和储存条件,并保持环境干燥、通风换气。
8.2 清洁工具的数量、复用处理设施应满足病区或科室规模的需要。
8.3 清洁工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洁与消毒,干燥保存,其复用处理方式包括手工清洗和机械清洗。
8.3.1 清洁工具的手工清洗与消毒应执行 WS/T367的要求。
8.3.2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宜采用机械清洗、热力消毒、机械干燥、装箱备用的处理流程。热力消毒要求 A0值达到 600及以上,相当于 80℃持续时间 10min ,90℃持续时间 1min ,或 93℃持续时间 30s 。
8.4 当需要对清洁工具复用处理质量进行考核时,可参照 GB 执行。
文章来源:《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网址: http://www.zgwsbzglzz.cn/zonghexinwen/2022/0206/1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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